近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与省中医药管理局联合印发《江苏省推进妇幼健康领域中医药工作实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明确到2025年,全省二级及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中医科室的比例达到100%,设置门诊服务的妇幼保健机构提供中医药服务比例达到100%,妇幼保健机构中医药诊疗服务量占诊疗总量比例稳定在5%以上。
《实施方案》提出,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规范设置中医药科室,统筹妇幼健康和中医药医疗服务资源,促进妇幼健康领域中西医融合发展,综合推进省级中医妇科、儿科专科建设提档升级,加强妇幼保健中医特色专科建设,力争到2025年,建成2个国家级、6~8个省级妇幼中医重点专科,2个国家级、10个省级妇幼保健中医特色专科。
《实施方案》要求,全省妇幼保健机构要坚持“中西医并重”办院理念,科学布局中医诊室,提高服务质量,扩大妇幼健康中医药服务供给,加强“门诊中医药服务占比”绩效考核指标引导,不断规范妇幼健康中医药服务。
《实施方案》明确,江苏将建立省级妇幼健康中医药适宜技术库和推广平台,推广一批妇幼健康中医药适宜技术;增加妇幼健康重点学科建设和科研课题立项中医药比重,加强妇幼健康中医药科研攻关;打造妇幼中西医结合团队。到2025年,全省要建成省级妇幼中西医协同“旗舰”医院5家、“旗舰”科室10个。
《实施方案》强调,全省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加大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配备,加强西学中妇幼人才培养,强化在职人员继续教育。统筹实施“省中医药领军人才”“省妇幼健康重点人才”等项目,重点培养一批高层次、复合型妇幼中医药优秀人才。促进妇幼健康中医药学术传承发展,到2025年建立省级以上名医传承工作室妇幼保健机构工作站5个,每个工作站为妇幼保健机构培养不少于10名中医药业务骨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