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企业制度的评价标准,必须先搞清楚企业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企业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一般包含以下几点:
1、制订本制度的目的
2、本制度的主管部门及责任人
3、本制度的约束对象
4、本制度的行为规范
5、遵守制度的权益与违规责任
6、监管人员的责任
7、本制度的修改说明
8、本制度的生效或废止
清楚了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确定评价标准就容易了。
这里的企业制度,是指单一制度,如安全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薪酬管理制度等,不是对企业制度体系的评价。单一制度的合格标准共九项。
1、编号有序。
为了确保企业的制度建设从一开始就是系统的,我们要求企业制度建设主管人员组织各系统负责人共同探讨企业的制度撰写大纲,并按企业事务工作的先后逻辑进行排序编号。编号看似简单,实则要求很高,没有全局观念,没有对企业管理各子系统的了然于胸,编号就完成不了,或者毫无逻辑可言,起不到提纲挈领的作用。
编号有序,可以起到纲举目张的作用,让撰写者明了这一制度在企业制度体系中所处的位置,也有利于未来制度颁布后检索方便、查找容易。让企业人员一看到制度编号就能清楚说出本制度从属的系统、主管岗位、约束范围。
2、名称规范。
名不正,则言不顺。制度名称不规范,撰写就无从下笔。名称不规范,阅读或使用者就无所遵循。
很多企业写制度喜欢把主管部门放在制度名称里面,如“销售部管理制度”、“后勤部管理制度”,这里的“部”都是多余的。部门没有权力订制度。因为企业制度是面向全局的,是企业全员遵守的规定。销售管理制度不仅企业全员要遵守,连经销商也要遵守。
3、目的明确。
开宗明义,制度开篇就是制订目的。多数企业制度的目的往往用一句话最多三句话就可以表述清楚,不需要废话连篇。表述方法通常是:“为了……目的,特制订本制度”,或者“根据……要求,特制订本规定”。